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现就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称平潭)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地经“二线”销往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

1.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2.平潭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采购的货物。

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兴建(包括改扩建)宾馆饭店、写字楼、别墅、公寓、住宅、商业购物场所、娱乐服务业场馆、餐饮业店馆以及其他商业性房地产项目。

3.内地销往平潭不予退税的其他货物。具体范围见附件。

4.按相关规定被取消退税或免税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货物。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三、本通知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附件:内地销往平潭综合实验区不予退税的货物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内地销往平潭综合实验区不予退税的货物清单

序号 

所属税则章节

涉及税则号列

货物名称

1

第9章

整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2

第17章

整章

糖及糖食

3

第18章

整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4

第22章

整章

饮料、酒及醋

 

5

 

第24章

 

整章

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不论是否含有尼古丁;其他供人体摄入尼古丁的含尼古丁的产品

6

第27章

2710

成品油

7

第32章

3208-3210、321490

涂料

8

第33章

3301、3303-3307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9

 

第34章

 

整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10

第36章

360410

烟花,爆竹

11

第42章

4202、4203

公文包、高尔夫球包等;皮革手套等

12

第43章

4303、4304

毛皮制的衣服、衣着附件及其他物品;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13

第44章

4409、4419

实木地板、木制餐具及厨房用具

14

第60章

整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5

第61章

整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6

第62章

整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17

第63章

6301-6304、6306-6309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等

18

第64章

6401-6405

鞋靴

19

第65章

6504-6506

20

第66章

6601

21

第71章

7101-7111、7113-7118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22

第84章

84031010、841510-841583、 841810-841829、84183021、 84183029、84184021、84184029、 84212110、84213910、84219910、 84221100、84231000、84248910、 845011-845020、845110、845210、845290、847130、 84716050-84716090

 

 

家用型热水锅炉、空调器、冰箱、家用型净水器、家用型洗碟机、家用秤、家用型洗衣机、干衣机、家用型缝纫机、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

 

 

 

序号

所属税则章节

涉及税则号列

货物名称

23

第85章

8506-8507、850811、8509、8510、

851310、851610、85162920 - 85162939、851631、851640 -

851679、85171100、85171300、

85171410、85171420、851718、

85176299、851769、

851810-851850、8519、8521、

8523(85235110 除外)、

85258912、85258919、85258922、

85258923、85258929、85258932、 85258933、85258939、8527、 85286210、852869、85287110

-85287300、854340

电池、真空吸尘器、榨汁机、电动剃须刀、手电筒、电热水器、空间加热器、电吹风机、电熨斗、无绳电话机、耳机、录音机、录像机、(VCD/DVD)播放机、光盘、摄像机、照相机、摄录一体机、收音机、投影机、电视机、电子烟等

24

第87章

8701(87012100、87012200、

87012300、87012400、87012900

除外)、8702、8703、8711-8712、

8715、871610

牵引车、小轿车、摩托车、 自行车、婴孩车、野营用厢式挂车等

25

第88章

8801、88021100-88024020、

8804

气球及飞艇、飞机、降落伞等

26

第89章

8901、8903

客运或货运船舶、娱乐或运动用快艇等

27

第90章

90021131、90021139、90031、 9004、90051、90064、90065310、

90065930、900653、90065990

相机镜头、眼镜架、太阳镜、望远镜、照相机等

28

第91章

9101-9103、9105-9106

钟表

29

第92章

9201-9208

乐器

30

第95章

整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31

第96章

9608、9613-9616

圆珠笔、钢笔、打火机、烟斗、梳子、粉扑等

32

第97章

整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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