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6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19日

【来源:海关总署】

附件:

©2020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17022685号-2 闽ICP备17022685号-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