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境退税政策” ?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二)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热点问题
问:一、国内哪些地区可以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答:当前国内符合条件的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备案后,均可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问:二、境外旅客购物后申请离境退税应符合哪些条件 ?
答: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后,离境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问:三、境外旅客申请办理离境退税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境外旅客购物后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可分为退税物品购买、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税务部门结算等四个环节。
(一)退税物品购买: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二)海关验核确认: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三)代理机构退税: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退税。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并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四)税务部门结算:退税代理机构应定期向省级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结算。省级税务部门对退税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向退税代理机构退付其垫付的增值税退税款,并将退付情况通报省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