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号(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3年1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pdf

©2020 福建省电子口岸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17022685号-2 闽ICP备17022685号-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434号